省政府召开推进品牌强省建设动员大会
11月29日,省政府在省工商局召开全省推进品牌强省建设动员大会,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省推进实施商标战略的经验和成效,表彰了2012年度全省获驰名商标认定、地理标志注册的企业和协会组织,安排部署了品牌强省建设工作。甘荣坤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聂昌斌副秘书长主持会议并宣读表彰通报,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源超作工作报告。
甘荣坤副省长指出,品牌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是衡量企业和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培育发展品牌是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主要抓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工作,省第十次党代会和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培育品牌、抓好湖北国际知名品牌建设,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品牌强省建设工作,大力气推进品牌强省建设,进一步强化主体作用,着力激发品牌建设的内生动力、强化引导推动,着力优化品牌发展服务、强化品牌保护,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甘荣坤副省长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品牌强省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统筹谋划,强力推进,重点抓好“三个落实”:一是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负责同志是推进品牌强省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负有重要责任。各地要将品牌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谋划,制定和完善品牌建设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确定本行业、本部门品牌建设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措施并持续推进,形成建设品牌强省的强大合力。二是政策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强省的若干意见》出台的各项政策,要不折不扣执行。尤其是,涉及金融、税收、财政等促进品牌发展、培育的激励性政策,一定要落实到位。三是督办落实。为加大品牌强省建设的工作力度,省政府进一步完善了推进品牌强省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全面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和督办指导品牌强省建设各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出台的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把品牌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实施考核。省工商局作为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服务、及时协调品牌建设工作中的难点,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推进品牌强省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