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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源超同志在推进全省品牌强省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转摘  时间:2014/9/18 10:43:25  阅读:915次][字体:字体颜色]

 

刘源超同志在推进全省品牌强省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省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乘势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新形势下,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推进品牌强省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安排品牌强省建设工作,意义非同寻常。省政府甘荣坤副省长出席会议,并将就贯彻《省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作重要讲话,全省各级工商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工作落实。

一、齐抓共管,全省实施商标战略取得突破性成效

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商标在促进经济发展、激励自主创新、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各地、各部门和广大企业合力培育发展商标,全省商标总量实现快速增长,商标知名度和影响力逐步提升,呈现出量质并进的良好态势。

    (一)商标培育力度不断加大。各级把推进实施商标战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谋划,构建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参与、部门推动的良好工作格局。省政府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多次召开全省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大会,并将商标战略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奖励。省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为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各地政府切实加强对商标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商标战略规划和鼓励政策,进一步强化发展举措,推动商标战略深入实施。武汉、黄石、荆州等地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襄阳市将商标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随州市委书记、市长、孝感市长、咸宁分管市长带队赴国家工商总局争取政策支持,荆门市连续两年举办鄂中商标广告节,吸引周边地区300多家企业,1000多个品牌参展。到今年10月底,全省商标注册总量达到12.8万件,较上年底增长13.9%,位居全国第13位;地理标志达到123件,比上年底增长33.7%,位居全国第6位、在中部六省排名第1。2012年,全省新增驰名商标59件,是上年度的2.2倍,全省驰名商标已达到147件,位居全国第12位、中部六省第2。武汉市、宜昌市被确定为国家商标战略示范城市,湖北中烟公司被认定为国家商标战略示范企业,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中国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十强企业”。

    (二)商标发展氛围不断浓厚。省工商局在全省确定了10个商标战略示范城市、20个商标战略示范企业,在253家企业中建立了争创驰名商标联系点,以商标战略示范创建为载体,扩大商标工作影响。今年重点开展了商标规范使用年活动,举办多期地理标志注册、著名商标认定专题辅导班,培训各类企业2000余家,组织近百家企业、协会参加全国性博览会,开展品牌推介。各地以“4.26”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纪念《商标法》颁布30周年等活动为契机,采取主题宣传、品牌展示、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了多层次、多样化的宣传活动,增强了全社会的商标培育和保护意识。商标价值和作用已为社会广泛接受,主动注册商标、精心培育商标、依法保护商标已经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企业的普遍共识。

(三)商标驱动作用不断凸显。各地不断强化实施商标战略的示范引领措施,通过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积极引导企业运用商标聚集、整合市场资源,在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效果显著。武汉、宜昌、襄阳三市结合全省“一主两副”发展战略,大力打造品牌集群。到目前,三地共培育中国驰名商标86件、省著名商标467件,分别占全省总数的58.5%和44.1%,品牌企业经营规模达到6319亿元,占全省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恩施、黄冈、十堰、咸宁等地加大对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幕埠山等连片扶贫地区特色资源的挖掘,引导注册地理标志25件,培育发展驰名商标10件,省著名商标198件,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地方经济发展。随州市重点引导专用汽车制造企业争创名标,目前已有5家企业的注册商标获得驰名商标认定,提升了中国专用汽车之都的知名度;鄂州、仙桃、潜江、天门等地品牌经济规模不断提升,神农架林区2012年度新增著名商标2件。

(四)商标行政保护不断加强。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全省工商系统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傍名牌”等重点问题为“靶向”,持续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知名企业双向联络打假工作机制,与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联手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今年1—10月,全省工商系统共整治重点区域6378处,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0个,立案查处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7269件,是上年的1.2倍,有效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乘势竞进,开创品牌强省建设新局面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等论述,为商标事业蓬勃发展创造了新的广阔空间。即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商标法》,为推动商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制基石。立足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充分释放湖北的比较优势、核心优势和潜在优势,奋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到湖北考察调研时提出的“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目标定位,迫切需要把我省商标事业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面。为此,省工商局在前期深入调研和学习借鉴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放大商标在品牌建设中的载体和核心作用,延伸、拓展、提升商标战略的措施,于8月中旬呈报省政府。省政府在征求相关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正式出台了《关于推进品牌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全省各级工商部门一定要深化认识,抢抓机遇,以更大的工作力度,培育数量更多、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更强的优势商标,乘势推进商标战略上升为品牌强省战略,为湖北发展竞进提质加油助力。

    (一)突出抓好品牌强省宣传。当前,要以新修订的《商标法》和省政府制发的《关于推进品牌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为重点内容,面向服务对象、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基层一线,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学习和培训,重点引导企业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高工商系统依法履行商标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等职责的业务水平。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全面开展商标注册建议书、运用指导书、管理提示书、保护警示书进窗口、进企业、进商场、进园区、进乡镇等“四书五进”活动,把品牌宣传送上门、抓到位,切实做到“三个讲清、三个增强”:即:讲清新修订的《商标法》在简化商标注册审查程序、扩大商标注册范围、遏制商标抢注行为、严格商标侵权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新变化,讲清培育发展品牌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讲清省政府实施品牌强省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增强全社会的品牌意识,增强广大企业打造自主品牌的主动性,增强商标工作人员推进实施品牌强省战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社会大力营造更加关注品牌、重视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完善品牌强省机制。科学把握品牌创建主体多样性、行业分布广泛性和创建工作渐进性等特点,更加有针对性地予以引导推进,探索形成与经济发展布局相适应的品牌建设工作机制。一是坚持突出重点。立足我省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重点加强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农业、现代服务业品牌发展,加大对“一主两副”“壮腰工程”“长江经济带”和连片扶贫开发地区等区域性品牌的培育力度,依托我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培育一批品牌集群,积极推进湖北品牌“走出去”,不断增强湖北品牌的国际、国内影响。二是坚持分类指导。分类抓好“三个提升”: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品牌规模化水平,放大品牌溢价增值效应,充分发挥品牌对优化产业结构、扩张产业规模的驱动作用;提升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运用能力,深入实施“一县一标”工程,建立健全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建议制度,充分发挥品牌引领农民进入市场的作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品牌创建能力,搭建完善商标出资、质押、转让等平台,充分发挥品牌汇聚生产要素和市场资源的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增强发展后劲。三是坚持梯次推进。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重在培育、规范认定、分级负责”的思路,加强具体指导和服务,支持企业积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不断壮大驰名、著名商标队伍。进一步完善驰名商标申报、地理标志、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培育和认定机制,根据各类企业创建品牌的实际需要,明确培育目标,制定培育计划,建立品牌孵化信息库,实行定点帮扶,催化企业品牌成长。对具有规模、效益和影响优势的知名企业,要积极支持通过驰名商标认定扩大品牌的影响、拓展保护的范围,提高知名企业管理品牌、经营品牌、保护品牌的能力和水平。

(三)着力提升品牌保护效能。继续深化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各项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处大要案件。突出加强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建立完善驰名、著名商标打假数据库,充分利用中三角、中部六省和全国协作区等保护网络,落实相关保护措施,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商务、公安、法院、海关、版权、质监、食药监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及时移交重大案件,形成执法合力,提升执法效能。要积极引导企业强化自主保护,形成企业自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结合的保护机制。

(四)深化品牌建设理论研究。以品牌强省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为重点,深入研究品牌建设的根本性、方向性和全局性问题。要采取解剖麻雀、逐个突破的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品牌建设的系统分析,为推进行业品牌发展提供宏观决策、政策制定的理论支撑。针对商标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赋予商标战略新的内涵。强化品牌强省示范,充分发挥商标战略示范城市、示范县区、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典型带动作用,形成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品牌战略实施格局。

(五)强化品牌建设组织领导。工商部门是主管商标的职能部门,省政府明确成立品牌强省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把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对工商部门培育发展品牌赋予更大的工作责任,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全省工商系统要认清职责,不辱使命,在推进实施品牌强省战略中勇挑重担,甘当主力,既充分履行好商标发展服务和商标监督管理的部门职责,又自觉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做好实施品牌强省战略的协调服务工作,下大力气、用硬措施,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品牌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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